Search

🔹家庭法律小教室🔹

【訂婚後,怎麼解除婚約?後續損害賠償該怎麼處理?我可以將訂...

  • Share this:

🔹家庭法律小教室🔹

【訂婚後,怎麼解除婚約?後續損害賠償該怎麼處理?我可以將訂婚贈與的東西要回來嗎?】
.
.
⭕️〖#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婚約?〗
.
1. 雙方可以透過合意的方式解除婚約唷!也就是大家一起講好、誤會一場,彼此現在分手好比將來離婚好!
.
2. 如果只有一方想要解除婚約時,法律有規定「解除婚約的事由」,詳見 #民法第976條第1項 規定(詳見註解),只要一有符合法定事由即可向他方為解除婚約的意思表示(不需要以訴訟的方式),比方說可以向被捉姦在床的一方說:「老娘婚不想結了!」
.
.
⭕️〖#解除婚約後的損害賠償?〗
.
1. 依 #民法第976條 規定的法定事由解除婚約後,無過失之一方可以向有過失的他方請求賠償所受的損害(#民法第977條第1項)。
.
2. 無過失的一方受有非財產上損害(例如因解除婚約而使精神受到極大的痛苦),也可以向有過失的他方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(#民法第977條第2項)。
.
.
⭕️〖#解除婚約後返還贈與物?〗
.
依據 #民法第979條之1 規定,是可以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的喔!
例如甲、乙定有婚約,甲曾贈予乙現金10萬元及鑽戒一枚,後因甲偷吃同事,發生性行為,此時,乙依新修正之民法第976條第1項第5款規定解除甲乙間之婚約,婚約解除後,甲可依民法第979條之1規定向乙請求返還現金10萬元及鑽戒一枚等贈與物。
.
.
😺其實,婚約是沒有強制對方履行的效力的。所以,如果家長可以接受的話,大可跳過訂婚這個步驟,直接結婚就好了。只是呢要記得寫好「#婚前協議」約定好分別財產制喔!
婚前協議的文章在此👉https://reurl.cc/jKM8q
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⎯
〈註解〉民國108年4月24日新修正之民法第976條第1項:「一、婚約訂定後,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。二、故違結婚期約。三、生死不明已滿一年。四、有重大不治之病。五、婚約訂定後與他人合意性交。六、婚約訂定後受徒刑之宣告。七、有其他重大事由。」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
家庭是個充滿愛、和諧、相處的集合體,但難免家中成員或有摩擦、或有爭執,在處理過程中不免情緒大過理性,想要好好處理家務事,「家庭法律急診室」教您法律是怎麼規範家庭生活!
View all posts